English

我国批准公约是我国人权事业取得的又一新成就

2001-03-0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今天闭会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决定。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是最有影响的国际人权文书之一,批准公约是我国迈进新世纪之际采取的重大举措,是我国人权事业取得的又一新成就,进一步体现了我国重视促进和保护人权,积极倡导并致力于开展人权领域国际合作的一贯原则立场。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为实现享有充分人权的崇高理想,我国优先发展经济建设,把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放在首要位置。经过长期探索和几十年的不懈奋斗,我们已经找到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促进和发展人权的正确道路,我国的人权状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赞誉。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